声,我原知道他们的痛苦。我下来是要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手,领他们出了那地,到美好、宽阔、流奶与蜜之地,就是到迦南人、赫人、亚摩利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之地’” ),违背了神的公义原则;西宏则因道德败坏,其行为严重违背神的道德准则(利18:24 - 25“不可因你们的污秽玷污那地,以致地 vomit you out,像vomit out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。因为那地已经被玷污了,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vomit out它的居民” )。神对他们的处置,都是在行使自己的主权,维护公义 。神的主权在这两个事件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,他有权对地上的君王和万民进行审判和救赎,而他的审判和救赎都是基于他的公义,不会偏袒任何人。
(二)历史进程中的渐进启示
法老事件中的“刚硬”情节逐步揭示了神救赎的计划。从最初的灾祸到最后的逾越节救赎,每一个环节都紧密相连,让人们逐渐认识到神的救赎大能和计划的精妙。神以灾祸为手段,既惩戒法老的恶行,也借此让以色列人乃至全地之人看到神的权柄超越一切。而逾越节羔羊的设立,更是为后来基督的救赎埋下伏笔,成为人类获救的重要预表。
西宏的征服则显明神对迦南审判的不可逆转。神对迦南地区的审判并非突然决定,而是经过长期的观察和忍耐,当亚摩利人的罪孽满盈时,神的审判必然降临。这一事件预示着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后,神对迦南诸族的全面审判与洁净行动。二者共同指向基督的终极得胜(西2:15“既将一切执政的、掌权的掳来,明显给众人看,就仗着十字架夸胜” ),法老事件为救赎铺垫,西宏事件为审判预演,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则是救赎与审判的完美结合,彻底战胜罪恶与死亡,开启新的救赎时代。
(三)人类罪性的本质显露
奥古斯丁在《论自由意志》中指出,神使心刚硬的作为实质是“撤回约束罪人的恩典”,任凭罪性完全显露。在法老身上,这种罪性表现为骄傲自大(出5:2“法老说:‘耶和华是谁,使我听他的话,容以色列人去呢?我不认识耶和华,也不容以色列人去’” ),他凭借自己的权势和对埃及假神的迷信,自高自大,目中无神,完全无视神的命令和以色列人的苦难。他的骄傲不仅体现在拒绝释放以色列人,还体现在对神一次次降下灾祸的顽固抵抗,这是人类罪性中傲慢与自负的典型体现。
在西宏身上,罪性则表现为暴力和悖逆(民21:23 - 24“西宏不容以色列人从他的境界经过,就招聚他的众民出到旷野,要攻击以色列人,到了雅杂与以色列人争战。以色列人用刀杀了他,得了他的地,从亚嫩河到雅博河,直到亚扪人的境界,因为亚扪人的境界多有坚垒” )。他拒绝以色列人和平通过的合理请求,反而主动挑起战争,这种暴力行为背后是他对神旨意的悖逆。他无视神对以色列人的应许,妄图凭借武力阻挡神的计划,彰显出人类罪性中对神的反抗和对暴力的滥用。
五、新约视角的整合
(一)罗马书9:22 - 24的双重器皿论
保罗在罗马书9:22 - 24中用窑匠的比喻说明:“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,彰显他的权能,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、预备遭毁灭的器皿;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、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。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,不但是从犹太人中,也是从外邦人中。这有什么不可呢?” 这里,保罗将法老、西宏等视为“可怒的器皿”,神对他们的忍耐和审判是为了在“蒙怜悯的器皿”(教会)身上显明荣耀。
法老和西宏的经历展示出神的救赎计划具有鲜明的拣选性与目的性。神通过对法老和西宏的审判,让世人看到罪恶的结局,同时也凸显出教会作为蒙怜悯器皿的特殊地位与使命。这表明救恩的主动性完全在于神,他按照自己的计划和旨意,在历史中拣选和审判,彰显自己的荣耀。教会作为神救赎计划的成果,要从法老和西宏的事件中汲取教训,明白神的公义与慈爱,坚定地跟随神的引领。
(二)启示录中的终末审判
在启示录中,法老(启11:8“他们的尸首就倒在大城里的街上;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,又叫埃及,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” )和西宏代表的列国(启20:8“又迷惑了地上四方的列国,就是歌革和玛各,叫他们聚集争战。他们的人数多如海沙” )最终都要面临审判。这证明神在历史中的作为具有终末论的统一性,无论是过去的法老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