似。”
小马哥跳起来一巴掌招呼在牙签的后脑勺上边:“你他娘的是鳖瞅蛋,看花眼了吧?娘希匹,你有证据吗?”
“你还甭说,这个我还真的有证据,三爷让我一直带着这张照片,什么原因我不知道,反正三爷叫我带我就带着,你仔细看这座山峰下的一群人,从左往右数第四个,像谁?”
见到小马哥满脸不相信,牙签急性子蹭的起来,从衣服里掏出一个油布兜,将布兜的一头线拆开,倒出来个被叠成四四方方的油纸,又捣鼓了半天才将油纸展开,露出了内部的一张照片。
没等牙签递过来,小马哥手疾眼快的夺了过去,拿在手里盯着看了俩秒,失声道:“川子,你过来看看,还真的贼像。”
难不成还真的是孙永秀?我侧过身凑上眼睛去看,照片是黑白的,现在已经有些泛黄,但上面的场景还是能看的清,我一眼扫过去,第一眼看见的便是个酷似孙永秀模样的女人。合影的人有九个,就她一个女的,很显眼。
照片从左往右数第四个的女子还真的很像孙永秀,从嘴巴到鼻子最后到眼睛,最少都有九分九的相似。我认真的看了好一会,不得不重新审视牙签说过的话,孙永秀真的活了俩百年?从她的知识阅历来看似乎却有可能,她知道的东西太多了,完全不符合一个二十六七岁人应有的知识量。要说是天才的话也不像,按她自己所说,她五年前才大学毕业,之后才碰见了陶教授。这一点从哪看都不像是天才。
有可能她说的这些都是假的,只为她的一些话伪造出个背景,因为我们对于她的过去一无所知,她就算她开过战斗机,只要理由恰当,旁人都有可能被他忽悠。所以我现在更倾向于她活得太久,就像她说的那样,无聊的时候不看书干什么去?要是我也能活俩百年,恐怕也能熟读天下书,不过我这脑子天不安分,恐怕就算给我俩百年,我还是只有高中生的水平。虽然有些难听,但也是实话,自己有几斤几俩我还是知道的。
我又想起来件事情,听牙签说,三叔是被一个叫“秀”的人误伤,三叔嘴里一直嚷嚷的“秀”,这个人该不会就是孙永秀?
牙签见我俩愣神半天,得意的开口说道:“现在相信俺没有骗你们了吧?赶紧把照片给俺拿来,三爷让俺随时待在身上,这东西可不能丢了。”
小马哥迟疑的看了我眼,我想了下,留着照片也没啥用,还不如还给牙签。见我点头,小马哥将照片还给了牙签,牙签按照反顺序将照片包裹好,重新塞进了衣服的内兜里。
拍了拍衣兜,又抖了下,觉得妥当后,他抬头问道:“俺这回可以走了不?俺知道的基本上全部告诉你俩了,别的俺也知道的不太仔细,指望从俺这里得知其他太多东西,那真的是太瞧得起俺了,说白了俺就是三爷手下的一个伙计,知道的还真没多少。”
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情节,我唱白脸,小马哥唱黑脸。酝酿了下表情,我尽量正常的说道:“走是可以走,不过我们俩个得和你一起去,我们对于天珠同样很感兴趣,所以决定趟这次浑水。”
小马哥紧跟了句:“你不愿意吗?”
牙签忙点头:“愿意愿意!俺高兴还来不及呢,怎么可能不愿意?就俺现在这样子,到了虫巢恐怕连骨头渣子都不剩,有你们俩个在,俺感觉俺们能冲过虫巢,抵达永不堕落的神庙!”
先前和我说话的时候,牙签是一副老神在在,深沉的样子,结果被小马哥揍一顿后,又变成了我初次见他的模样,我都有些怀疑这人先前和我那番话是不是假的。是不是也和三叔一样是双重人格,或者说是患有精神分裂症。
现在管不了那么多,我的目的一直未变,那便是出去,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,拿到天珠便是其中的一条途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