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可能对方会在此设置陷阱。
所以线索消失这个时间,有可能是2年,有可能是3年。
反正他们笃定能够翻案,倒不如多给警方设置一些迷惑性的答案。
如果警方顺着这条线索,反而可能会陷入误区。
讲到这里,肯定要有人说不可能了,毕竟谁会愿意多坐一年牢?
可是张志杰这起案件中,明显不能以常规思维去看,毕竟谁会愿意替别人顶罪呢?
所以周然认为,这起案子的关键,要回到最开始的地方——两个村子斗殴事件!
从案卷中来看,这是前面的人忽略掉一点。
既然案子经过多位特案组专家的调查,该调查的要点、该怀疑的地方,理应都查过了。
周然不认为自己一个小虾米,能够查的比那些经验丰富的前辈们更加细致。
所以,他必须去查那些未曾被调查过的地方,而两个村子的斗殴案,便是其中之一。
案卷中,前面的人仅仅记录了斗殴案件的起因、经过、处理结果,很中规中矩的案件报告。
因为在他们看来,两个村子斗殴和汪宇案没有关联,所以在处理完斗殴后,这起斗殴案便宣告结束,没有必要将其与汪宇案联系起来。
但是在周然假设有第二个人存在之后,情况就截然不同了。
仔细想想,第二个人是如何精准且按时地将凶器扔到斗殴现场的呢?
总不可能是他手持血淋淋的刀,在大街上行走时,突然看到旁边有人群在打架,便随手扔了进去吧?
正常人在作案后,往往会心虚、紧张,看到人群时,本能地会选择避让。
更不用说警方随时会过来的斗殴现场了。
这些行为在心理学中,是常见的“犯罪后心理反应”的一部分。
即便是惯犯或者变态之类的反人格性罪犯,也不会冒险去斗殴现场。
搞不好他刚拿着刀走到人群中,警察就过来控制住局面,这样做的风险太大。
所以对方一定是提前知道两个村子斗殴,把这个环节纳入了自己的犯罪计划中。
如果顺利,斗殴现场有人受伤,或者有人捡起这把刀,这样一来他和张志杰都不用现身。
如果不顺利,警方顺着线索找到张志杰,再让他顶罪;反正他们早己准备好了脱罪的证据,也就是张志杰的不在场证明。
“对,就查斗殴案!”
“哎,想不到任何思路!”
周然和纪宇两人几乎同时从思考状态中回过神来,喊了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