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行参军,司空、皇子参军督护,第二品将军、始蕃王长兼行参军,从一品将军、开府参军督护殿中司马督。
从九品:偏将军,裨将军,太子厩长,监淮海津都尉,诸局都尉,皇子典祠令,皇子学官令,皇子典卫令,王、公国之上、中、下将军,王、公国中大夫,诸署令不满六百石者。以前官职为上阶,第二品将军、始蕃王参军督护,从二品将军、二蕃王长兼行参军,太常、光禄、卫尉、领军、护军、太子詹事之功曹、五官,治礼郎子、男国大农,小黄门,员外司马督。
四、北魏的清官与浊官、流内与流外、官与吏
北魏的清官与浊官不是道德范畴,而是一对社会学范畴。魏晋时代由于门阀政治的发达,使职官也因担任者门第的高下,而出现清浊、高卑、贵贱之分。士族子弟担任的官职,被视为“清官”,寒门出身的官员担任的是地位卑下的事务冗繁之官,即“浊官”。唐代柳宗元《四门助教厅壁记》:“旧制以拾遗为八品清官,故必名实者居于其位。”“八品”为县长级。大概“八品”之下为浊官。官员清浊、高卑、贵贱的观念在南朝比北朝要严重。
北魏政权在封建化过程中,受到了汉族等级制度文化的影响。孝文帝对士族和庶族、工商皂隶的清浊、高卑、贵贱的观念是比较清晰的。在太和十九年(495)下发《定代人姓族诏》,将代北以来的鲜卑贵族定为姓、族。姓为高,族次之,并以建立门阀制度。《魏书·崔玄伯附僧渊传》:“(孝文)分氏定族,料甲乙之科;班官命爵,清九流之贯。礼俗之叙,粲然复兴,河洛之间,重隆周道。”
北魏清官又分为一、二、三清,北朝有所谓“三清九流”之说,又员外常侍是第三清,连郡县也分第一、第二、第三清。
北魏浊官主要是流外官,也是当时通常所说的“吏”。因而,北魏的流内、流外官之分实际就是官与吏之分。宋代以后。“官吏分离”取代了“清浊区分”,成为官制中的新“流品”。
五、北魏比视官
比视官与品官是相对应的。实际上,“比视”就是比照或参照品官的某个级别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对北魏比视官付之阙如,《魏书·刑罚志》:“旧制,直阁、直后、直斋,武官队主、队副等,以比视官,至于犯谴,不得除罪。”孝明帝熙平、神龟(516-520)年间,胡太后从任城王元澄之奏,允许依中正之例当刑。北齐流内比视官十三等。隋、唐称为视品。
六、结束语
这篇文章纯属读书笔记。由于是机构设置、品官、爵位品级等内容,读起来让人寡然无味,甚至味同嚼蜡。如果硬着头皮读下来,这个国家、这个社会的形象会逐渐立体化起来。当然,我用这么多精力整理这些资料,还想了解拓跋鲜卑族汉化的过程、封建化的过程。通过胡汉融合来考察中华文化的形成与发展。
第一,从秦汉的三公九卿到隋唐的三省六部,是古代中国政治家们艰辛创新的结果。
在秦汉的三公九卿制中,宰相的权力太大,皇帝不放心。汉武帝将少府中的尚书加以重用。“省”为王宫禁地,因而尚书为宫禁中或为省中,故尚书省又有台省之称;门下省初名侍中寺,是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,西晋始称门下省;中书省始设于曹魏(《晋书·职官志》),晋朝以后称中书省。在北魏时期,中央政府设置尚书省、门下省、中书省、秘书省、集书省、中常侍省、御史台、都水台、谒者台等六省三台。到隋唐成为外三省内三省。由此可见,北魏在制度创新的成就。
第二,尚书省机构的调整和规范。
尚书省是行政部门。在功能上类似于现在的“国务院”。唐朝尚书省下辖六部,每部下辖四曹。尚书省总共6部24曹。北魏前期仿照西晋将尚书省设置为36曹。在孝文帝改革前,北魏的决策机构是由皇帝主持的、由拓跋鲜卑族的王公大人参加的会议。尚书省诸曹由汉人担任,从事具体的执行工作。但尚书省的设置置废不定。孝文帝改革后,尚书省逐渐规范、稳定发展。在后世,尚书都省机行政领导不断调整,但尚书省下辖的部曹是不断规范与完善的。
第三,地方军政合一的体制是鲜卑族游牧部落的遗风。
北魏地方政府设置为郡(州)、县两级,但根据各郡(州)、县人口多少划分为几个等级。不同等级的郡(州)、县长官的品级是不同的。同时,各郡(州)、县的长官安排三人,其中一人为北魏宗室人员,其他二人为异姓。再次,剌史普遍封将军号,政府、军府是两块牌子、两套班子一套人马。这种军政合